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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寧海縣2024年9月公開招聘24名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公告

發(fā)布:2024/9/29 9:49:39 被瀏覽:2582次
為切實加強社區(qū)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社區(qū)專職工作者,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二、招聘計劃
2024年全縣社區(qū)專職工作者擬公開招聘24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有志于社區(qū)工作,熱心社會公益事業(yè);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范圍、對象和具體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寧?h生源或戶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生源地是指經(jīng)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寧?h在職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2)現(xiàn)役軍人;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具體條件
考生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8年9月25日(含)以后出生。
2.戶籍遷入時間2024年9月30日(含)前。
3.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
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五、報考程序
本次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公開招聘統(tǒng)一采取網(wǎng)絡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4年9月25日9時-9月30日16時。
報名網(wǎng)址:http://bm.nbrc.cn/
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選擇“正在報名”按鈕,進入“2024年寧?h公開招聘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在線報名。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請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并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上傳側面照片、涂鴉照片、大頭貼、自拍照取消報名資格),照片為jpg格式,30k以內,像素不大于160×200,不小于80×120像素。上傳成功后,請點擊“報考信息預覽”確認照片是否顯示;2024年9月30日16時前,未上傳照片者資格審查不合格。
在此期間,考生可以改選招聘崗位,招聘單位不作初審。
符合附加分條件的,須于2024年9月30日16時前以“姓名+身份證號+附加分內容”為郵件標題格式,將相關證件電子照片發(fā)至QQ郵箱:175553917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10月1日9時-10月10日16時。
招聘單位對考生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考生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4年10月11日9時-10月12日16時。
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通過人數(shù)不足招聘指標數(shù)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并在網(wǎng)上公告。
因指標取消而無法參考的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作放棄。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10月31日9時-11月2日9時30分。
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門,考試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社區(qū)及社會工作政策與實務、寫作等,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筆試卷面成績加附加分為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網(wǎng)上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卷面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jù)各招聘崗位考生筆試成績,按照招聘指標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七、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寧?h委社會工作部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xiàn)場資格條件復審。
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證件材料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經(jīng)當?shù)毓膊块T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戶口信息頁)、畢業(yè)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附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將所需材料原件、復印件帶到現(xiàn)場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對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八、面試
面試工作由寧?h委社會工作部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偝煽冇晒P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組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招聘崗位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分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筆試科目。
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網(wǎng)上公布。各招聘崗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九、體檢
體檢工作由寧?h委社會工作部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
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考察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考察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疾旖Y論分為“合格”或者“不合格”?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據(jù)。
十一、公示、聘用
考察結束后,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網(wǎng)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將審核檔案材料,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弄虛作假,則取消聘用資格。
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待遇按“三崗十八級”績效薪酬制度執(zhí)行,并參加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規(guī)定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
十二、遞補規(guī)定
(一)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資格復審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二)面試對象放棄面試的,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或面試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三)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合格、擬聘用對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前放棄聘用的,均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聘用的面試合格人員按各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為儲備對象,納入“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后備庫”,招聘完成后仍出現(xiàn)聘用人員不足時,可根據(jù)缺額情況與實際工作需求,在后備庫從高分到低分依序補錄,儲備時間自確定為儲備對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止。
(四)遞補人員名單在網(wǎng)上公布。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公示、遞補公告等招聘相關信息統(tǒng)一于寧?h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縣人力社保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其他人事考錄(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28324/index.html)發(fā)布。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資格證書、榮譽證書、中共正式黨員證明等的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9月30日(含)。
(三)考生報名前須先進行注冊,完成后登錄系統(tǒng)進行報名?忌氂玫诙矸葑C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四)報名序號是考生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管。
(五)附加分條件:單項附加分按就高原則,不累計加分,1、2、3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得超過5分。
1.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提供證書原件或電子證書)報考的,筆試成績加2.5分;具有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及以上,筆試成績加5分。
2.退役軍人報考的,筆試成績加2分(提供退伍相關證件);曾獲得“優(yōu)秀士兵”等嘉獎榮譽(包括“四有士兵”“優(yōu)秀士官”等)的退役軍人,筆試成績加3分(提供嘉獎相關證明);曾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軍人,筆試成績加4分(提供立功審批表及部隊通令)。
3.中共黨員(不含預備黨員)報考的,加2分(需具有審批預備黨員權限的基層黨委出具證明材料)。
(六)考生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七)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fā)[2021]12號)執(zhí)行。
(八)考生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當?shù)厣鐓^(qū)專職工作者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反映。
(九)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解除原聘用(勞動)合同;2個月內未解除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十)寧?h委社會工作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寧?h委社會工作部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十四、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寧?h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工作時間開放):83522725,89281167
投訴舉報電話(工作時間開放):89281164

中共寧?h委社會工作部
2024年9月19日

來源鏈接: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4/9/19/art_1229819971_59175292.html

時間:2024/9/29 9: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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